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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十七届二中全会通过的《关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我国新一轮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已经拉开了序幕。机关事务管理体制改革是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必须按照《意见》的要求,科学规范职能,合理设置机构,加强制度建设,以适应保障政府运转的客观需要。结合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审视江苏省目前的机关事务管理体制情况,基本适应其履行职能的要求,但也存在一些明显的问题,主要是,各级机关事务管理条块分割,政出多门,以致部门之间占有使用的各类资源苦乐不均,存在着互相攀比、重复配置现象,加大了行政成本,降低了行政效能。解决这个问题,必须按照机关事务工作的特点规律办事,通过扎实推进机关事务集中统一管理,有效克服管理缺位和不到位的现象,以实现保障政府运转、降低行政成本、促进廉洁高效的目标。 一、科学配置职能,在机关事务工作应当管什么的问题上实现集中统一 一要科学界定机关事务管理职能。主要包括,制定并实施行业发展规划,促进机关事务管理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制定并实施机关事务管理政策规定、机关政务保障标准制度和机关后勤服务质量监管体系,推进管理科学化、保障法制化、服务社会化;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实现优化配置,确保安全完整,提高使用效率;指导后勤服务单位适应市场经济体制要求,在改革创新中增强发展的生机和活力,等等。 二要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不同层级机关事务管理职能,突出管理保障服务重点。根据江苏省省级机关实际,机关事务管理保障服务的重点大致有三个方面。一是为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服务,主要是重大活动和大型会议等保障、重点工程建设、突发事件协处、公共机构节能和公务接待等工作;二是为省级机关各部门服务,主要是机关经费与财务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公用房建设与管理、办公设备配置、公务用车管理、政府采购、机关绿化等综合事务管理工作;三是为省级机关干部职工服务,主要是食堂管理、住房保障、幼教管理和老领导生活服务等工作。 三要合理界定机关各部门在机关事务管理方面的责任,确保权责一致。按照与机关事务工作的相关度来划分,同级机关各部门有四种类型。一是机关事务管理部门,二是发展改革、财政等部门,三是人大、政协、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四是其他部门。为切实解决职能交叉重叠、权责脱节、政出多门、推诿扯皮等问题,提高行政效率,机关事务应坚持由本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牵头负责;发展改革和财政部门负责宏观调控,必要时,进行适度的监管;人大、政协、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负责监督机关事务管理行为,防范和处理违规违纪问题;其他各部门要加强与机关事务主管部门的协调配合。也就是说,机关事务主管部门要把该管的机关事务切实管好,其他部门要把不该管的机关事务转移出去。 二、合理设置机构,在机关事务工作应当谁来管的问题上实现集中统一 一是探索实行职能有机统一的大部门机制。探索实行职能有机统一的大部门体制,是在总结我国几十年改革历程,研究借鉴国外政府机构设置和运行经验的基础上提出来的,对于解决机构设置过多、职责分工过细、权责脱节,以及决策、执行、监督职能配置不够科学,协调制约机构不够健全等影响政府运转效能的突出问题,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对解决机关事务管理体制存在的问题也具有普遍指导意义。四川、辽宁、上海、福建等省市的机关事务管理体制改革已在这方面率先进行了成功的探索和实践。在机关事务工作中实行职能有机统一的大部门体制的理想目标是,同级机关事务管理机构联合编成、同级机关事务工作队伍统管共用,同级机关事务保障统一组织,但这个远景只有在政府的统一部署和领导下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与行政体制方面的管理改革协调推进才能实现。第一步,要坚定不移地推进分散在机关各部门的机关事务管理职能的整合,由机关事务管理部门集中统一管理,其他部门协调配合;第二步,在条件成熟时,把本级机关承担机关事务管理工作的机构和人员归并为一个较大的机关事务管理部门,以利于明确责权、协调配合和行政问责。 二是统筹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是政府机构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相互衔接,统筹推进。各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都管辖有数量不等、职能不同的事业单位,要立足于建立公益目标明确、投入机制完备、治理结构规范、微观运行高效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对现有事业单位按行政执法、生产经营和公益服务等三类进行改革。我们面临的问题是,提到机关事务集中统一管理,大家往往只把目光盯在管理机构的集中统一管理和管理职能的强化和拓展上,而忽略了事业单位的分类改革,这种思想认识是片面的,也是不符合《意见》精神的。 三是妥善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确保改革顺利推进。机关事务管理机构的集中统一,既涉及到权力的调整,又涉及到利益的分配,遇到的矛盾和问题比较多,没有强有力的领导核心根本不可能顺利完成。要严格按照《意见》的要求,在注重自下而上广泛参与的同时,自上而下全力推进改革,防止执行变形和实施走样。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做到思想认识到位、组织领导到位、工作措施到位,避免中间层次梗阻和动力逐级递减。要及时研究解决调整改革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正确引导社会舆论,确保干部职工思想稳定,确保日常工作平稳有序进行,确保调整改革任务的圆满完成。 三、加强制度建设,在机关事务工作应当怎么管的问题上实现集中统一 一要加快建章立制。按照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高度重视法制建设,使机关事务工作法制建设滞后的局面得到明显改观。要积极借鉴国外政府机关事务保障法制化的做法,认真总结各地区各部门的实践经验,加快制定完善机关事务管理法律、法规,达到依法管理、依法保障、依法服务的目的。加快制定完善机关节能、办公用房配备、车辆购置、职务消费等量化标准,形成结构完整、内容全面、形式规范、层次分明的机关事务保障标准体系,实现保障标准统一。着眼资源优化配置,加快制定机关物资统筹、资金统筹、信息统筹的各项管理制度,统筹机关财务、房产、技术、人才等资源,确保政府行政管理低消耗、高效率。当前,要把确保政府机构改革期间国有资产安全完整问题作为制度建设的重点,抓紧制定出台相关监督管理办法,坚决制止借改革之机隐匿、转移、贱卖、私分国有资产的行为。 二要推进绩效管理。要按照《意见》关于“建立科学合理的政府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和评估机制”的要求,高度重视机关运行成本和效益,加快建立机关运行成本评价机制,强化绩效管理意识,完善绩效管理制度,建立绩效评价机制,大力推广绩效预算、绩效工资、绩效奖惩、绩效审计制度,力求财政资金投入产出效益的最大化。 三要坚持政务公开。要从保障大众知情权、便于接受监督的高度认识政务公开,从防止“暗箱操作”、确保权力不被滥用乱用、促进反腐倡廉的高度推进政务公开,从及时发现和纠正工作中的问题和偏差、提高管理保障服务水平的高度推进政务公开,坚持公开是常态,保密是例外,打造看得见的公平公正,让省委省政府、省级机关各部门和省级机关广大干部职工满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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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入时间:2008-10-2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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