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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关于开展市直机关创建节约型机关的实施意见》的要求,不断推进市统计局的节约工作,为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作出更大的贡献,现就市统计局开展创建节约型机关活动提出以下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资源开发与节约并重的原则,按照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关于开展市直机关创建节约型机关活动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的要求,从统计工作实际出发,坚持把节约放在首位的方针,紧紧围绕节能、节水、节材和资源综合利用等重点,在具体工作中厉行节约、杜绝浪费、加强管理、降低成本、提高效率,以实际行动促进节约型社会建设深入开展。 二、目标要求 (一)节约用电单独使用空调的处(室、中心)夏季空调温度设置在 (二)节约用水加强用水设备的日常维护管理,及时检查更换老化的供水管线,安装或更换节水型设施,避免长流水现象发生,使用自来水时将笼头流速调到最低档。尽量节约开水使用,提倡每次先打半瓶水,对剩下的开水进行再利用。 (三)降低公务用车耗费制定《台州市统计局车辆管理规定》,加强公车使用管理,严禁公车私用。实行车辆定点加油、定点维修、定点保险和定期保养,科学核定单车燃油定额。提高车辆管理人员和驾驶人员的业务操作技能,组织驾驶员开展节油技术竞赛,评选节油技术能手。提倡在集体公务活动中合乘公务用车。科学合理地确定车辆使用年限,及时报废、淘汰环保不达标、油耗高的车辆。 (四)节约办公用品加强办公经费和办公用品的使用管理,建立健全办公设备的配置和调剂制度,规范办公用品的配备、采购、领用。加快推进无纸化办公,充分利用网络办文,提倡双面用纸,减少纸质文件的印发。充分发挥 E-MAIL 的作用,能用 E-MAIL方式联系的尽量不用电话和传真。提倡对使用过的信封、复印纸进行再利用。提倡使用钢笔书写,减少一次性签字笔的使用量。打印机、复印机的墨水、墨粉用完后,提倡重新灌装,再次使用。精简文件和简报,严格控制发文的范围和数量,尽量减少纸质文件。 (五)实施政府节能采购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法》,办公用品按《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目录实施政府采购,优先购买经国家认证的节约型设备或产品。采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之外的产品时,应当在招、评标实施中对提供节能产品的企业给予优先。严禁采购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高消耗、低效率设备和产品。 (六)控制会议和公务接待经费开支制定《台州市统计局会议审批和公务接待规定》,严格会议审批制度,大力减少会议,从严控制会议数量,压缩会议时间和规模。对确需举办的会议、活动,要坚持勤俭办会的原则,严禁重形式、讲排场、摆阔气等铺张浪费现象。坚持节俭的原则,明确公务接待标准,实行分档定标、分工负责、严格审批。公务接待中需陪餐的,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大力提倡吃工作餐。 三、具体措施 (一)加强领导。建立由局长吴一林任组长,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林福友任副组长,各处(室、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的台州市统计局创建节约型机关活动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创建活动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林福友兼任办公室主任,成员由办公室的同志参与,具体负责创建节约型机关活动的组织实施工作。 (二)深入宣传发动。认真组织学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节约型社会建设的一系列重要论述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创建节约型机关建设的有关文件精神,不断增强开展创建节约型机关活动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使全局人员增强节约意识,树立节约观念,把勤俭节约贯穿于工作的各个方面,在全局营造节约光荣的良好氛围,使创建节约型机关活动深入人心,变成每个人的自觉行动。 (三)明确责任。各处(室、中心)负责人为本处(室、中心)创建节约型机关活动的第一责任人,既要加强对本处(室、中心)人员的节约教育,增强节约意识,又要加强对本处(室、中心)人员落实节约措施的检查和督促。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要经常检查各处(室、中心)落实创建节约型机关工作措施的情况,对落实节约措施好的处(室、中心)和个人给予表扬鼓励,对存在的问题及时给予督促纠正,并认真听取大家对创建节约型机关活动情况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推进创建节约型机关活动的深入开展。 (四)严格考核。将创建节约型机关活动列入《年度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和《文明优胜处室评比活动》的重要内容,实行一票否决制。对在创建节约型机关活动中态度不积极、存在明显问题的或在全市组织的检查中受到扣分处理的,个人不能评为当年度优秀公务员、所在处(室、中心)不能评为文明优胜处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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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入时间:2006-10-1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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