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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办公室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 市政协办公室 关于开展市直机关创建节约型 机关活动的实施意见 (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推进市直机关带头节约,现就开展市直机关创建节约型机关活动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资源开发与节约并重,把节约放在首位的方针,紧紧围绕节能、节水、节材和资源综合利用,在市直机关工作中厉行节约,杜绝浪费,加强管理,降低成本,提高效率,充分发挥市直机关的示范带头作用,以实际行动促进节约型社会建设。 二、实施范围 市级党政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人民团体、财政拨款和补贴的市直事业单位、省部属在台工作部门和企事业单位。 三、主要内容 (一)节约用电 合理设置空调温度,夏季室外温度高于 养成良好的用电习惯,办公室、会议室等场所室内亮度足够时,不再开灯。走廊、门厅、通道等照明需求较低的场所,应设定隔盏灯,减少灯管数或安装自动控制开关。做到人走灯灭,杜绝白昼灯、长明灯、无人灯。 减少用电设备使用频率,使用电梯的单位提倡三楼以下不搭乘电梯。计算机、复印机、打印机、碎纸机等用电设备在不用时要及时关闭,将计算机设置为不使用时自动进入低耗休眠状态,减少待机能耗。 (二)节约用水 建立健全节约用水规章制度,加强用水设备的日常维护管理,及时检查更换老化的供水管线,安装或更换节水型设施,避免长流水现象发生。有条件的单位要建立再生水回用系统和雨水收集系统。科学设置办公区、宿舍区绿地和景观环境灌溉用水周期,节约灌溉用水,鼓励使用雨水和符合用水水质要求的再生水。 (三)降低公务用车耗费 加强公车使用管理,建立健全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制度,严禁公车私用。提倡在集体公务活动中合乘公务用车。科学合理地确定车辆使用年限,及时报废、淘汰环保不达标、油耗高的车辆。实行车辆定点加油、定点维修、定点保险和定期保养,科学核定单车燃油定额。提高车辆管理人员和驾驶人员的业务操作技能,组织驾驶员开展节油技术竞赛,评选节油技术能手。 (四)节约办公用品 加强办公经费和办公用品的使用管理,建立健全办公设备的配置和调剂制度,规范办公用品的配备、采购、领用。加快推进无纸化办公,充分利用网络办文,提倡双面用纸,减少纸质文件的印发。提倡对使用过的信封、复印纸进行再利用。提倡使用钢笔书写,减少一次性签字笔的使用量。打印机、复印机的墨水、墨粉用完后,提倡重新灌装,再次使用。 (五)实施政府节能采购 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法》,办公用品按《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目录实施政府采购,优先购买经国家认证的节约型设备或产品。采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之外的产品时,应当在招、评标实施中对提供节能产品的企业给予优先。严禁采购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高消耗、低效率设备和产品。 (六)控制会议和公务接待经费开支 严格会议审批制度,大力减少会议,从严控制会议数量,压缩会议时间和规模。对确需举办的会议、活动,要坚持勤俭办会的原则,严禁重形式、讲排场、摆阔气等铺张浪费现象。 坚持节俭的原则,严格公务接待标准,实行分档定标、分工负责、严格审批。公务接待中需陪餐的,应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大力提倡吃工作餐。 四、方法措施 (一)建立市直机关创建节约型机关活动领导小组(具体见附件1),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直机关工委、市财政局、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具体负责市直机关创建节约型机关活动的组织实施工作。 (二)创建节约型机关活动以单位为主体组织开展。各单位要以本实施意见和创建活动的目标要求,制定本单位活动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市直机关创建节约型机关活动领导小组对节约型机关活动实施动态管理,采用平时抽查和年度考评的方式,每年对节约型机关进行评选。 (三)评选节约型机关坚持统一标准,采取量化考核方式。标准分值100分,奖励分值20分,最高分值120分(具体见附件2),综合考评达到90分为节约型机关。 (四)市直机关创建节约型机关活动领导小组每年组织考评,对评选出的节约型机关,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示后,颁发节约型机关奖牌。 五、工作要求 (一)创建节约型机关既是建设节约型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又是加强党政机关自身建设的重要内容,各单位要把这项活动作为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检验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的重要载体,列入机关建设的重要议事日程,精心组织,明确任务,责任到人,狠抓落实,务求实效。 (二)加强舆论宣传。要运用各种宣传手段和方式,广泛宣传有关节约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开展创建节约型机关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引导广大干部职工从自身做起、从机关每一项工作做起,把创建节约型机关活动变成广大干部职工的自觉行动。 (三)市直机关创建节约型机关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加强指导,注重协调,密切配合,各尽其责,逐步建立和完善科学的检查、考核和评选制度,确保创建节约型机关活动取得实效。 六、本实施意见由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解释。 附:1、市直机关创建节约型机关活动领导小组名单 2、市直机关节约型机关评比条件及评分标准 市直机关创建节约型机关活动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马世宙(市委秘书长) 虞选凌(市政府秘书长) 副组长:赵加福(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府办主任) 李忠理(市委副秘书长) 徐 豪(市政府副秘书长、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 局长) 成 员:王妙友(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 杨跃鸣(市府办副主任) 高素萍(市政协副秘书长、办公室副主任) 董勤和(市直机关工委副书记) 王子剑(市财政局副局长) 李 勃(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 邵伟明(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具体负责市直机关创建节约型机关活动的组织实施工作。徐豪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成员由市委办、市人大办、市府办、市政协办、市直机关工委、市财政局、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等单位相关人员组成。 市直机关节约型机关评比条件及评分标准 (一)领导重视,制度建设(20分) 把创建节约型机关活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一把手”亲自抓,成立专门工作机构,具体负责创建工作并建立工作制度(6分);目标明确,有创建活动的具体实施方案(6分);发动广泛,充分利用新闻媒体、黑板报、墙报、宣传栏、张贴节约提示标志等形式开展广泛的宣传教育,机关干部职工普遍了解创建内容及相关要求(8分)。 (二)节约用电(15分) 办公室、会议室等办公区域的空调按规定开启、温度设置合理;无人时不开空调,开空调时不开门窗(5分);办公室、会议室等场所室内自然光亮度足够时不开灯,办公室无人时随手关灯,无拉上窗帘开灯现象,无长明灯现象;走廊、通道等场所,使用瓦数小的节能灯(5分);除值班设备外,计算机、传真机、打印机、复印机、饮水机、碎纸机等办公设备下班时间关闭电源(5分)。 (三)节约用水(10分) 普遍使用节水器具,无跑冒滴漏和长流水现象(5分);没有出现超计划用水(5分)。 (四)公务用车(15分) 有具体的公务用车维修、节油措施(15分);公务用车配置、保险、加油、维修保养按政府采购规定方式实施(10分)。 (五)节约办公用品(10分) 建立办公经费审批和办公用品采购、配备、领用制度(3分);办公设备报废更新符合使用年限的要求(2分);积极推广无纸化办公,无特殊要求的文件均采用双面印刷,复印纸及草稿纸均双面使用(5分)。 (六)政府节能采购(10分) 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法》,办公用品均按照《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要求实施采购(5分);未列入政府采购目录的办公用品,优先购买经国家认证的节约型设备或产品,不采购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高消耗、低效率设备和产品(5分)。 (七)会议和公务接待(20分) 认真执行会议审批制度,严格控制会议数量、时间、规模,会议食宿安排严格执行标准,无发放会议纪念品现象(10分);建立公务接待规章制度,严格控制接待标准,实行分档定标、分工负责(10分)。 (八)附加分(20分) 对在创建节约型机关活动中创新工作思路、创新节约方式方法,成效显著的单位,酌情加分,总分值不超过2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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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入时间:2006-8-2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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