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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后勤工作协会召开安全保卫工作研讨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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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月十三日,台州市后勤工作协会在温岭市政府机关行政大楼会议室召开“台州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安全保卫工作研讨会”,台州市各县市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及台州市后勤工作协会会员单位领导共70多人参加了会议。

温岭市副市长毛太宁代表温岭市政府到会热烈祝贺,台州市公安局专门派处长到会指导。会议由台州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台州市后勤工作协会常务副会长邵伟明主持。

会上,温岭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台州学院、临海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国移动台州分公司等单位专门介绍了他们单位安全保卫工作的做法和体会,并就在新形势下如何进一步加强单位安全保卫工作,促进和谐社会建设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和探讨,还有许多单位提交了书面研讨材料,对大家进一步做好单位安全保卫工作有了很大启发。

会议最后,台州市政府副秘书长、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台州市后勤工作协会会长徐豪同志作了题为“预防为主,保障安全,为建设和谐平安台州作出新的贡献”的重要讲话。他说,今天会议安排的内容是研讨交流机关、企事业单位内部安全保卫工作。刚才,四个单位从不同的角度作了典型发言,讲得很好。然后徐豪局长就如何进一步做好单位内部安全保卫工作讲了三点。

第一,充分认识做好单位内部安全保卫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他说,单位内部安全保卫工作主要就是两大职能:一是治安保卫,二是安全生产。安全保卫工作历来是机关、企事业单位的一项重要工作,它既是社会治安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又是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内容。在新形势下,做好单位内部安全保卫工作,对于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保护国家和集体财产安全,维护单位的治安秩序、生产秩序、工作秩序和生活秩序,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和经济发展,保障各项社会主义建设事业顺利进行,都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从大的方面来讲,做好单位内部安全保卫工作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从小的方面来讲,单位非常需要加强内部安全保卫工作。机关的特点,领导多,要害部位多,核心机密多,尤其要做好内部安全保卫工作。

第二,正确评价安全保卫工作的现状。他说:从我了解掌握的情况来看,我们台州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内部安全保卫工作总体情况还是不错的。一是领导重视。市里每年年初都与各市直单位签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与目标管理责任书》,年底组织检查考评,实行一票否决制,各县(市、区)的情况也一样。各单位领导对此都能高度重视,把安全保卫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计划,摆上突出位置,与本单位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奖惩,切实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层层落实领导与目标管理责任制,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二是组织落实。多数单位都设立了安全保卫机构,并有专职或兼职工作人员。三是制度健全。都有一套适应本单位实际情况的安全保卫工作规章制度。四是措施有力。能够认真贯彻执行《企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消防法》和《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重点要害部位、消防安全、生产安全以及安全检查等各项管理制度,全面落实人防、物防、技防等各项工作措施,为实现本单位无刑事案件,无人员违法乱纪,无“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无重大交通事故、火灾事故和安全生产事故等工作目标作出了富有成效的努力。同时,徐豪局长也指出,存在的问题也不容忽视。首先,从社会面上来看。据有关部门统计,今年1-6月份,我市公安机关共立刑事案件25307起,破9205起,与去年同期相比,立案下降3.04%,破案上升15.41%;共受理治安案件36592起,查处23367起,同比上升43.61%49.36%。安全生产方面,1-6月份,全市共发生各类事故2203起,死亡331人,受伤2236人,直接经济损失1633.43万元,四项指标同比都略有下降。消防方面的情况要相对好些,今年1-10月,全市共发生火灾458起,死亡3人,受伤1人,直接经济损失593.6万元,没有发生重特大火灾,同比分别下降58%86.4%90%16.2%。从以上数据可以看出,安全保卫工作大局基本稳定,形势依然严峻。

其次,从各单位自身情况来看,也有发展不平衡的一面。一是有些同志认识上还有差距;二是一些单位保卫力量不够强,有些素质不够高;三是制度不够健全,措施不够到位。特别是重点部位的技防设施,如临海的先天不足,台州市的当时是较先进的,现在也落后了。

第三,要增强四种意识,建立四个防范系统,健全八类制度。他说,增强四种意识,首先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企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都明确规定,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单位内部安全保卫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单位领导特别是主要领导,一定要牢固树立“发展是第一要务,稳定是第一责任”的意识,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坚决贯彻中央关于“稳定压倒一切”方针,抓紧、抓实、抓好安全保卫工作,确保一方平安。

其次要进一步增强预防意识。预防为主是安全保卫工作的方针。“预防”是事先防备,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亡羊补牢”不如“未雨绸缪”,解决认识问题是关键。任何案件和事故的发生,即便事后的补救措施多么及时、多么有效,都或多或少会使单位遭受损失。即使将来这些案件破获了或者事故查清了,犯罪分子和事故责任者得到了应有的惩处,但是损失已经造成了,而且有些损失是无法挽回的。只有把预防工作做好,采取了各种有效的防范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各种不安全因素,把各种侵害因素控制和消灭在萌芽状态,预防不法分子的破坏活动,预防各种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和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才能最大限度地避免损失,保障安全。

既然说到预防,不能不说应急能力建设。2003年抗击非典斗争以后,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应急管理工作。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要把应急机制建设作为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一个重要方面。今年8月,我市召开全市应急管理工作会议,提出了应急管理进村居、进企业、进学校的要求。我们作为机关、企事业单位,是人、财、物比较集中的地方,更要居安思危,强化风险意识,加强应急管理工作。要建立健全应急工作机制,制定各项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加强宣传教育,定期组织演练,切实做好应对各种突发公共事件的准备。

其三要进一步增强综治意识。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中共中央就提出了对社会治安实行综合治理的思想和原则,多年来的实践证明,这种做法适合我国国情,至今依然行之有效。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就是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部门、各单位协调一致,齐抓共管,依靠广大人民群众,运用政治的、经济的、行政的、法律的、文化的、教育的等多种手段,解决社会治安问题,打击和预防犯罪,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社会稳定。“枫桥经验”是我省综合治理工作的一面旗帜,凝聚了我省广大干部群众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实践中的创造,是我省加强基层基础工作,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有效载体。

我们结合实际深入开展学习“枫桥经验”活动,要加强领导,进一步落实综治领导与目标管理责任制 ;要经常排查本单位的不稳定因素,及时化解各类矛盾纠纷;要宣传教育,发动群众,依靠群众,广泛开展群防群治;要突出重点,强化措施,严格落实责任,努力维护单位稳定。各地各单位有各地各单位的重点,不同时期又有不同时期的重点。当前,我们各级机关事务管理局的工作重点之一就是积极配合信访、公安部门,维护好各级行政中心的信访秩序和工作秩序。

其四要进一步增强法治意识。党的十七大提出,要“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基本要求。我们要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法治精神,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随着国家立法工作的进一步加强,《企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消防法》、《安全生产法》、《突发事件应对法》等一系列与安全保卫工作直接相关的法律法规相继出台,为我们依法开展安全保卫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据,我们必须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

建立四个防范系统。徐豪局长说,就是要建立门卫进出口控制系统、入侵报警系统、电视监控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健全八类制度。徐豪局长说就是要建立健全门卫、值班、巡查制度;工作、生产、经营、教学、科研等场所的安全管理制度;现金、票据、印鉴、有价证券等重要物品使用、保管、储存、运输的安全管理制度;单位内部的消防、交通安全管理制度;治安防范教育培训制度;单位内部发生治安案件、涉嫌刑事案件的报告制度;治安保卫工作检查、考核及奖惩制度;存放有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传染性、腐蚀性等危险物品和传染性菌种、毒种以及武器弹药的单位,还应当有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

最后徐豪局长说,同志们,我们要继续保持高昂的斗志,克服麻痹大意思想,针对冬季特点,突出抓好以防火、防盗为重点的各项安全保卫工作,为单位圆满完成全年各项工作任务提供安全稳定的工作和生活环境而继续努力奋斗!

加入时间:2008-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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