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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8月15日,公安部在全国开展严厉整治酒后驾驶违法行为专项行动以来,我局积极落实相关措施杜绝酒后驾车行为。一是加强学习教育,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交通法规,深刻认识当前严禁酒后驾车的新规定、新要求,引导驾驶人员遵章守纪,增强拒绝酒后驾车的自我控制意识和约束能力;二是严格公车管理,与公车驾驶人员签订拒绝酒后驾车责任书,推行酒后驾车问责制;三是加强对安全行车的组织领导,出台针对酒后驾驶的处罚规定,要求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切实做到:不让驾驶人员陪酒,不劝驾驶人员喝酒,及时制止饮酒人员驾车。对发生酒后驾驶行为的,按规定进行严惩,让酒后驾车成为不能碰、不敢碰的高压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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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入时间:2009-11-2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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