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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中心加强对行政大楼及广场宣传设施的管理

发布单位:服务中心 来源:

市行政大楼及广场因重大会议和活动经常需要布置充气拱门、汽球、直幅、横幅等宣传设施。但前阶段,由于制作单位不同,没有统一、规范的设置,在安全和美观等方面均存有不少问题,如:充气拱门乱拉电线,经常使广场电缆短路着火;直幅尺寸过大,覆盖了裙楼办公室整个窗户,影响办公;直幅材料质量差,异味过大或不符合消防要求,造成安全隐患;同时,有些单位联系的广告公司人员,在大楼随意进出,不利于安全管理。并且不少宣传设施只布置,用后不来拆除,严重影响大楼及广场的美观。

为了使市政府大楼及广场的宣传设施管理规范化,服务中心根据市领导指示和广大机关干部的要求,对市行政大楼及广场的宣传设施实行统一制作、布置和拆除等管理。要求在市行政大楼及广场布置充气拱门(立柱)、汽球、直幅、横幅等宣传设施的单位,须以书面申请(说明宣传内容、布置方式、地点、时间)送到市行政大楼保卫科,经市政府分管秘书长批准后,方可布置。(保卫科地址:大楼二楼中厅西边,电话:8511003

同时,为了方便各单位和使各类宣传设施布局美观、规范有序、牢固安全,我们经过招标确定一家专业公司,专门服务大楼及广场各类宣传设施的制作、布置和拆除等工作。联系地址:大楼自行车库,电话:8269779

对于未经批准,擅自在大楼及广场布置宣传设施的单位,大楼保卫人员将予以制止。

加入时间:2006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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