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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领导的批示精神,市行政大楼广场原第十三届省运会倒计时电子显示屏,用作发布气象和环保指数等信息,并将产权由市体育局移交给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为了更好地方便市民获取相关信息,体现政府“以人为本,服务公众”的执政理念,营造和谐社会的良好氛围,同时为广场增添一道新的亮丽风景,需要对电子显示屏的信息发布实行规范化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1、发布的信息范围:气象预报、环保指数、多城同创、廉政文化和大楼大院管理信息等内容。 2、需要在电子显示屏上发布信息的单位,须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写明信息主题和发布时间,送市级机关服务中心(大楼316室,电话:88511022),并将详细内容(包括文字、图片等)用邮件发到sjgfwzx@163.com,由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分管局长签署意见,报市政府分管秘书长审定。 3、市级机关服务中心根据市政府分管秘书长指示执行,市气象信息中心负责信息的制作和发布工作。 附:台州市行政大楼广场电子显示屏信息发布审批表 台州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 台州市行政大楼广场电子显示屏信息发布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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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入时间:2009081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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